去了趟boston,准确说是cambridge,再准确点,只是harvard。海那边的老弟比我激动,问有没有哈佛校徽什么的,要求弄一个;我只能买点“文化衫”(老弟的词)充数。新英格兰红墙绿地的校园风格,在东岸的大学城随处可见。若不是随时提醒自己是在哈佛,完全可以以为是在北卡甚至uga,不碍事。
狭窄忙碌的街道,人头攒动的食堂,安静严肃的图书馆,温暖明亮的au bon pain,到处都是“活力”二字,在轻狂稚气的年轻的脸上,也在迟暮庄重的西装朋友的脚步里。如果是三五年前的自己,一定会被这股浩翰清泉刺激成焕发第二春的有志青年,要以维护世界和平解救人类苦难为己任,生命充满迷幻的理想。可是现在,我失去了这份感受力,丧失了高潮或伪高潮的能力,抑或是麻木得太久太深,抑或是与生命的庸常二字更为亲近,总之,觉得可以die south了。
于是,就在周五的清晨,踏上早班飞机,迫不及待地飞回了我南方的家。
这个周末,我违背了一个一厢情愿的约会,在一片废墟上,开始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尊严。
谢谢ww半年前的教导。
谢谢娘的严厉批评。
谢谢db的美酒佳肴。
为老弟拍的一些照片
Saturday, October 04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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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是肯尼迪政府学院哈。那个“某个”是燕京图书馆。
挺好挺好。立地就能成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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